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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甲大學

115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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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第2學期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徵件公告

2026.08.03 (一)00:00 ~ 2026.09.21 (一)23:59
全校公告

通識教育中心為鼓勵學生掌握趨勢、探索新知、發現自我,具備主動學習的能力與素養,辦理自主學習課程徵件作業。

一、申請條件:

(一)須由至少5位且跨2個學系(含學位學程)以上之學生提出申請。
(二)課程具有明確主題與目標,不得與本中心既有正式課程重疊或取代之。
(三)課程內容須符合通識教育宗旨與精神。
(四)課程須設有指導教師,以本校專任教師為原則,並具備與課程主題相關之學術背景。

二、開課條件:修課人數須達15人以上,始得開班。

三、課程施行方式:

(一)課程得採實作、參訪、訪調、踏查、講座、工作坊、實時授課等多元授課方式進行。
(二)學生須於期末繳交「課程成果報告」及「指導教師輔導紀錄表」,並舉辦公開成果發表或展示,成果發表得以展覽、演出、策展、成果報告分享等方式呈現。
(三)修課學生如欲加退選,須依逢甲大學學生選課要點辦理。
(四)成績由指導教師評定,並協助課程申請、執行,檢視課程對學生學習的效益,於期中、期末繳交輔導紀錄。

四、申請程序:

(一)申請時程

日期/時間

相關說明

備註

115.9.21(一)

繳交「自主學習課程申請計畫書」

徵件截止日

(暫訂)

115.10.20(二)

12:10~14:00

「自主學習課程審查會議」

團隊成員須派員出席,說明課程規劃內容、每週課程進行方式,以及預期學習成效等,請指導教師一併參加。

時間、地點

另行通知

 
(二)課程申請須經三級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,始得執行。

五、其他:

課程經費補助及學分採計方式,請詳參「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準則」。

六、相關文件下載:詳見「檔案下載」處下載

        (一)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施行準則
        (二)逢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自主學習課程申請資料

(申請資料請E-mail至 lijuchen@o365.fcu.edu.tw,並須提供經指導教師簽名的正本紙本資料一份,繳交至人言大樓804室陳麗如小姐)

七、聯絡人:
逢甲大學 通識教育中心 陳麗如
TEL:(04) 24517250 # 2139
E-mail:lijuchen@o365.fcu.edu.tw